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539 巨庭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6/08/23 發言時間 09:56:38
發言人 陳志濱 發言人職稱 財務協理 發言人電話 (04)2270-0258
主旨 澄清工商時報B4版報導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6/08/2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6/08/23
2.公司名稱:巨庭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B4版
6.報導內容:今年營收可望超越去年,出售大陸廠收益Q4入帳,EPS將逾2.95元等
7.發生緣由:不適用
8.因應措施: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由於本公司依規定免公告財務預測,媒體報導有關本公司
營收等預估之相關資訊,係屬媒體自行臆測,請依本公司對外公告之實際數據
為準,特此澄清說明。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