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540 喬福 公司提供 |
| 序號 | 5 | 發言日期 | 104/03/27 | 發言時間 | 17:46:13 | 發言人 | 范裴羢 | 發言人職稱 | 管理部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4)25624721 |
|---|---|---|---|---|---|
| 主旨 | 更正董事會決議召開104年股東常會公告其他應敘明事項 | ||||
| 符合條款 | 第 | 49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04/03/27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04/03/27
2.公司名稱:本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不適用
4.相互持股比例:NA
5.傳播媒體名稱:NA
6.報導內容:NA
7.發生緣由: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修改.
8.因應措施:修改為如下
一、依照公司法第一七二條之一規定,受理有關少數股東提案權的
規定:
(一)受理提案及提名期間:自104年4月20日起至104年4月30日止
(上午9時至下午4時)。
(二)受理處所:台中市神岡區中山路1056號(本公司管理部)。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