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541 錩泰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1/08/04 發言時間 14:21:09
發言人 張錦華 發言人職稱 財務主管 發言人電話 04-25580669
主旨 本公司及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 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
符合條款 23 事實發生日 111/08/04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1/08/04
2.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
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Delta Power Equipment Corporation(以下簡稱DPEC)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持有之美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869,414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467,033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因應子公司營運資金需求。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Delta Power Equipment Corporation(以下簡稱DPEC)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持有之美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747,766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00,00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因應子公司營運資金需求。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667,033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35.68
5.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6.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111年第二季淨值為1,869,414仟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