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次申請買回
申報日期:108/11/11
1公司代號1587
2公司名稱吉茂
3公司地址(52861)彰化縣芳苑鄉後寮村工區路28號
4買回股份目的 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5董事會決議日期 108/11/11
7公司已發行股數總數(股) 67,356,618
8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 0
9前項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比例(%) 0.00%
10申報時,低於買回股份平均價格轉讓予員工之累積股數(股) 0
11前項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比例(%) 0.00%
12買回股份種類 普通股
13買回股數總金額上限(元)A.保留盈餘(元): 173,405,985
B.買回辦法第8條所列已實現資本公積(元): 415,536,643
C.董事會或股東會已決議分派之盈餘(元): 0
D.依證交法第41條第一項規定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元)(證券商不適用): 47,334,260
E.A+B-C-D 合計(元): 541,608,368
14預定買回之期間開始日期: 108/11/12
結束日期: 109/01/11
15預定買回之數量(股) 500,000
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A/B 0.74%
16買回區間價格(元)最低: 11.62     ▓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最高: 25.86
17買回方式 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18 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實際買回股份期間 預定買回股數(股)(A) 實際已買回股數(股)(B) 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B/A)
107/11/13 ~ 107/11/29 500,000 500,000 100.00
107/08/17 ~ 107/10/12 1,700,000 1,200,000 71.00
19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基於維護股東權益並兼顧市場機制,公司視股價變化、成交量狀況及
考量資金的有效運用分
批買回,故未全數執行完畢。
20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案  由:本公司擬一百零八年度第一次實施庫藏股制度,自證券集
中交易市場買回本公司
股份並擬定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書,提請 討論。
說  明:一、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及「上市上櫃公司買
回本公司股份辦法」之
規定,提報買回股份之目的、期間、數量及聲明書。
1. 買回股份目的:為維護本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擬買回
公司股票予以註銷。
2. 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3. 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新台幣541,608,368元。
4. 預定買回之期間:自108年11月12日至109年1月11 日止

5. 預定買回之數量:500,000股。
6. 買回區間價格:按董事會決議日前10個營業日或30個營
業日平均收盤價(兩者
孰高)之150%所計算之價格為上限,若低於面額時以面額為上限,
並以董事會決議當日收
盤價之70%為下限,當公司股價低於所定區間價格下限時,將繼續執
行買回公司股份。
7. 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8. 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0.74%(截
至108年11月11日已發
行67,356,618股)。
9. 累積已持有本公司股份數量(股) : 0股。
10. 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
聲明,詳附件三。擬授
權董事長處理相關買回股份事宜。
二、本案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第一項規定,買回本
公司股份應經董事會三
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同意,敬請 討論。

決 議: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21「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22「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讓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23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一、本公司經一百零八年十一月十一日第十三屆第二次董事會三分之
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
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
場買回本公司股份
500,000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0.74%,且買回股
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
公司流動資產之0.90%,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
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
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7人同意
本聲明書之內容,併此
聲明。
24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吉茂精密股份有限公司擬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之規定,於民
國108年11月12日至109
年01月11日止,以區間價格每股11.62~25.86元(當股價低於所定買
回區間價格下限時,將
繼續執行買回股份),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公司股份共計500仟股,並
辦理銷除股份,經評估
上述買回區間價格尚稱合理且符合有關規定(請詳附件一)。
另依據吉茂精密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08年6月30日經會計師核閱之合併
財務報表,試算該公司
本次買回公司股份計劃對其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權益報
酬率、速動比率、流動
比率及現金流量狀況之影響性(詳見附件二),經評估該公司本次買
回公司股份並辦理銷除
計劃對該公司之財務狀況及股東權益尚無重大影響。


此 致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25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