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587 吉茂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1/10/06 發言時間 10:41:51
發言人 許乃龍 發言人職稱 經理 發言人電話 (04)23105666
主旨 澄清媒體報導(工商時報 B05版)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11/10/06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1/10/06
2.公司名稱:吉茂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 B05版
6.報導內容:
(1)「法人估吉茂今年EPS將達2元以上,...」
(2)「樂觀明年獲利將超車2020年的EPS 2.52元,...」
7.發生緣由:
有關報載內容係屬媒體推估,本公司並未對外公布財務預測資訊,
本公司之財務及業務資訊,請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為準,特此澄清。
8.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佈重大訊息說明,澄清媒體報導。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