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589 永冠-KY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7/03/08 發言時間 17:21:53
發言人 蔡樹根 發言人職稱 副董事長 發言人電話 (02)2791-7198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召開2018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 17 事實發生日 107/03/08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3/08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7/06/05
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禧航空城酒店二樓桃園廳(桃園市大園區大觀路777號)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2017年度營業報告。
  (2)本公司2017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3)本公司2017年度董事酬勞與員工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4)本公司2017年中華民國境內第一次及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情形報告。
  (5)本公司庫藏股買回執行情形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2017年度營業報告書及合併財務報表承認案。
  (2)本公司2017年度盈餘分配承認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之「公司章程」討論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1)本公司董事補選案。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1)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討論案。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不適用。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7/04/07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7/06/05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1)股東常會停止過戶期間、中華民國境內第一次及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停止轉
     換期間為107年4月7日至107年6月5日止。
  (2)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本公司於股東常會召開前之停止股票過戶日前,公告
     受理股東提案權內容如下:
    (a)提案資格: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單一或共同持有)股東。
    (b)提案方式:以書面方式提出且以一項為限,提案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議案。
       股東所提議案以三百字為限,超過三百字者,該提案不予列入議案。
    (c)提案受理期間:2018年3月31日至2018年4月9日下午五時前(現場或郵件均需於
       受理期間內送達者為限)。
    (d)受理處所地址:台北市內湖區新湖一路89號4樓  董事長室。
    (e)如有股東逾越公司公告之受理提案期間提出者,即不列入股東會之議案,毋庸
       再送董事會審查。
    (f)有關提案未盡之事宜,爰依公司法等相關法令辦理。
    (g)詳細受理提案內容,以本公司公告公開資訊觀測站為主。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