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589 永冠-KY 公司提供
序號 5 發言日期 107/05/08 發言時間 17:36:00
發言人 蔡樹根 發言人職稱 副董事長 發言人電話 (02)2791-7198
主旨 代重要子公司永誠亞太有限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 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條公告
符合條款 23 事實發生日 107/05/08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7/05/08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永冠能源科技集團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具持股控制關係之母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926140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4805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961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44415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資金周轉。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6954075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634762
5.計息方式:
年息1%,本息屆期償還。
6.還款之:
(1)條件:
得隨時償還,或到期一次清償。
(2)日期:
依合約簽訂完成後,動用日起算一年內清償。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3504658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38.90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次永誠亞太有限公司資金貸與永冠能源科技集團有限公司之原幣金額為
美金10,000,000元整。
二、本表填具之新台幣金額為本公司依107年4月底之記帳匯率換算得之。
三、美金對台幣使用匯率為1:29.61。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