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589 永冠-KY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0/03/16 發言時間 15:28:48
發言人 蔡樹根 發言人職稱 副董事長 發言人電話 (02)2791-7198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召開2021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 17 事實發生日 110/03/16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3/16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6/17
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喜來登酒店二樓桃園廳(桃園市大園區大觀路777號)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2020年度營業報告。
  (2)本公司2020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3)本公司2020年度董事酬勞與員工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4)本公司2020年度中華民國境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情形報告。
  (5)修訂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202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合併財務報表承認案。
  (2)本公司2020年度盈餘分配承認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討論案。
  (2)修訂本公司「董事選任程序」討論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不適用。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4/19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6/17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1)股東常會停止過戶期間、中華民國境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停止轉換期間自
     2021年4月19日起至2021年6月17日止。
  (2)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本公司於股東常會召開前之停止股票過戶日前,公告
  受理股東提案權內容如下::
    (a)提案資格: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單一或共同持有)股東。
    (b)提案方式:以書面方式提出且以一項為限,提案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議案。
       股東所提議案以三百字為限,超過三百字者,該提案不予列入議案。
    (c)提案受理期間:2021年4月11日至2021年4月21日下午五時前(現場或郵件均需於
       受理期間內送達者為限)。
    (d)受理處所地址:台北市內湖區新湖一路93號4樓  董事長室。
    (e)如有股東逾越公司公告之受理提案期間提出者,即不列入股東會之議案,毋庸
       再送董事會審查。
    (f)有關提案未盡之事宜,爰依公司法等相關法令辦理。
    (g)詳細受理提案內容,以本公司公告公開資訊觀測站為主。
  (3)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相關事項如下:
    (a)行使期間:自2021年5月18日至2021年6月14日止。
    (b)電子投票平台: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網址www.stockvote.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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