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597 直得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02/02/01 發言時間 22:55:43
發言人 李柏蒼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6)505-5858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重要決議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02/02/0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2/02/01
2.公司名稱:直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以下議案:
一、訂定員工認股權憑證換發新股增資基準日案。
二、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
三、薪資報酬委員會提議討論案。
四、修訂本公司「資金貸予他人作業程序」、「背書保證作業程序」
及內部控制制度案。
五、本公司102年度預算案。
六、為子公司背書保證及資金融通案。
七、應收關係人帳款轉資金貸與案。
八、向銀行申請融資額度案。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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