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597 直得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2/08/07 發言時間 19:30:01
發言人 李柏蒼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6)505-5858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重要決議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02/08/07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2/08/07
2.公司名稱:直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以下議案:
(1)本公司102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表報告案。
(2)訂定除權息基準日及增資基準日等相關事宜案。
(3)對本公司100%轉投資之子公司資金貸與案。
(4)增加對子公司直得機械(昆山)有限公司之投資案。
(5)為向銀行申請融資額度案。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