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597 直得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4/11/06 發言時間 16:41:30
發言人 李柏蒼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6)505-5858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重要決議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04/11/06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4/11/06
2.公司名稱:直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以下議案:
(1)通過訂定「105年度稽核計劃」案
(2)通過訂定「公司提升自行編製財務報告能力計畫書」案
(3)通過訂定「申請暫停及恢復交易作業程序」案
(4)通過依法設立「會計主管之職務代理人」及「編製財務報告相關會計人員」案
(5)通過向銀行申請融資額度案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