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2/09
2.減資緣由:
(1)本公司於民國103年11月11日董事會通過,自民國103年11月12日至民國
104年01月09日止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第1項第1款「轉讓股份予員工」
執行買回本公司股份,經執行期間屆滿總計買回本公司股份計3,000,000股
,總買回成本為新台幣118,543,503元,平均每股價格約為新台幣39.514501元。
(2)第一次買回庫藏股股數3,000,000股已於107年01月09日屆滿三年,
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第4項之規定逾期未轉讓應辦理註銷股份。
3.減資金額:新台幣30,000,000元
4.消除股份:3,000,000股
5.減資比率:4.84%
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590,454,89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NA
8.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9.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及比率(減資後上櫃普通股數A、A/減資後已發
行普通股):不適用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
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1.其他應敘明事項:減資基準日訂為107年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