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603 華電 公司提供
序號 5 發言日期 106/03/27 發言時間 15:40:40
發言人 蔡旭卿 發言人職稱 法務室主管 發言人電話 2599-3456
主旨 董事會決議召開106年股東常會公告
符合條款 17 事實發生日 106/03/27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3/27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6/06/22
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市新屋區頭洲里中山東路二段三六二號(本公司新屋廠)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 本公司105年度營業報告。
                      (2) 本公司監察人審查105年度決算報告。
                      (3) 本公司105年度董事、監察人及員工酬勞分派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1) 本公司105年度決算表冊,提請承認。
                      (2) 本公司105年度盈餘分配案,提請承認。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1) 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提請討論。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6/04/24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6/06/22
12.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
                 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
                 為限。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06年4月14日起至民國106年4月24日止受
                 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6年
                 4月24日17時前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
                 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
                 函件寄送。受理處所:中華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地址:
                 10452台北市中山北路3段58號4 樓(02)2599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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