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611 中電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5/05/12 發言時間 17:05:30
發言人 翁芳裕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3914311
主旨 補充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5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 17 事實發生日 105/05/12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5/12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5/06/23
3.股東會召開地點:本公司新營廠會議室(臺南市新營區五褔路 130 號1樓)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一○四年度營業概況報告
2、監察人審查一○四年度決算報告
(二)承認事項
1、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一○四年度盈虧撥補案
(三)討論事項
1、追認由監察人林寬照及巫文傑代表公司對顏甘霖提起妨害名譽刑事自訴案
2、修訂本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3、解任大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暨其指派之代表人(現為顏甘霖)為董事案
4、解任東海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暨其指派之代表人(現為徐翊銘)為董事案
(四)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5/04/25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5/06/23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