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611 中電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5/11/01 發言時間 06:18:58
發言人 翁芳裕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3914311
主旨 澄清媒體報導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5/10/3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5/10/31
2.公司名稱:中國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蘋果日報。
6.報導內容:本公司董事長被臺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7.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長被臺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8.因應措施:本公司相關營運事宜持續進行,財務、業務運作一切正常,不受影響。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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