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615 大山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7/03/20 發言時間 16:58:33
發言人 張國忠 發言人職稱 經理 發言人電話 05-5222331
主旨 公告董事會決議召開107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 17 事實發生日 107/03/20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3/20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7/06/19
3.股東會召開地點:雲林縣斗六市西平路369號(本公司會議室)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06年度營業概況報告。
(2)監察人審查106年度決算表冊報告(含合併報表)。
(3)106年度員工及董監事酬勞分派案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承認本公司民國106年度決算表冊(含合併報表)案。
(2)承認本公司民國106年度盈餘分配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份條文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7/04/21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7/06/19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案之期間及處所如下:
   受理股東之提案期間:107年04月13日至107年04月23日。
   受理股東之提案處所: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三段369號。
(2)本次股東會得採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其行使方法依公司法第177條之1條規定,將載
   明於股東會召集通知,並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股東得採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期間為
   107年5月19日至107年6月16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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