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616 億泰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6/03/23 發言時間 13:54:57
發言人 王銀河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 發言人電話 02-2321-8855
主旨 本公司106年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權公告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6/03/2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6/03/23
2.公司名稱:億泰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不適用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辦理,持有1%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於所公告受理期間,向
本公司提出106年股東常會議案。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
,均不列入議案。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受理股東之提案處所:億泰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地址:台北市仁愛路二
段91巷1號1樓。
(2)受理股東之提案期間:106年4月7日起至106年4月17日止。
(3)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4)以上所提及其他未盡事宜,均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辦理。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