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617 榮星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9/01/30 發言時間 08:46:40
發言人 薛添得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6-2705211
主旨 代大陸子公司公告,復工時間延至2月10日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09/01/30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9/01/30
2.公司名稱:榮星電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100%
5.發生緣由:榮星電線(蘇州)有限公司及東莞榮星電子有限公司、東莞榮星電線有限
公司、所在地江蘇省及廣東省政府發布延遲復工通知,要求境內企業不得早於2月9日
24時前復工,為配合新型冠狀病毒防疫工作,復工時間延遲至2月10日。
6.因應措施:
(1)通知客戶調整出貨時間。
(2)持續密切注意當地疫情。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