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626 艾美特-KY 公司提供 |
|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06/09/13 | 發言時間 | 14:32:37 | 發言人 | 莊亞菘 | 發言人職稱 | 集團投資關係室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2-266691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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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代子公司威昂發展有限公司公告依公開發行公司 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 第一款規定辦理 | ||||
| 符合條款 | 第 | 23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06/09/13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06/09/13 2.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 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艾美特(開曼)國際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之最終母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630158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38000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營運週轉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2519305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95.15 5.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金融機構 6.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前項資金貸與最終母公司金額,可一次或分次貸與,惟不得 超過前項貸與金額,貸與期限十年,以不超過「資金貸與他人作 業程序」辦理,屆時欲繼續貸與或新增必須提請董事會重新決議。 (二)前述資金貸與對象為持股本公司100%之最終母公司,故無須 取具擔保品及計息之必要 | ||||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