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626 艾美特-KY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7/04/10 發言時間 15:25:04
發言人 莊亞菘 發言人職稱 集團投資關係室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6669153
主旨 代子公司艾美特電器(深圳)有限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 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一 款規定公告
符合條款 22 事實發生日 107/04/10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7/04/10
2.背書保證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五十以上者:
(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艾美特電器(九江)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同為母公司間接投資100%公司。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
銀行承兌保證額度續約
(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9695248
(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340694
(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419558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496529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78864
(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銀行承兌保證額度續約
2.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49358680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6637378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
率:
256.99
4.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