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626 艾美特-KY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0/12/29 發言時間 11:49:38
發言人 莊亞菘 發言人職稱 集團投資關係室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043094
主旨 澄清媒體報導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10/12/29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0/12/29
2.公司名稱:艾美特(開曼)國際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 B04
6.報導內容:有關媒體報導「……艾美特位於深圳工業區舊廠土地開發案….驗
 收後TCL遷移補償金約人民幣1.5億元,將於2022年第一季認列,
 換算每股盈餘貢獻約4.6元……. 」。
7.發生緣由:此訊息純屬法人對舊廠土地開發補償金之貢獻度之推估,非
 本公司立場,具體情形皆以會計師簽證的財報為準。
8.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澄清。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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