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707 葡萄王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5/12/28 發言時間 16:24:12
發言人 曾盛麟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兼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4572121
主旨 針對105年12月28日鏡周刊報導「竄改效期事件」澄清說明。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5/12/28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5/12/28
2.公司名稱:葡萄王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針對105年12月28日鏡周刊報導「竄改效期事件」
7.發生緣由:105年12月28日鏡周刊報導
8.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說明
9.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向來重視國家法規、品質安全管理及消費者權益,旗下所有產品皆符合國家法
規,絕無食品安全之疑慮,敬請消費者安心使用。針對周刊報導本公司販賣過期健康
食品之事,說明如下:近來有多起不肖人士散播本公司不實訊息,經查為家族內部人
員之惡意抹黑,與事實不符,本公司深感痛心;針對上述所涉公司形象與聲譽之損傷
,本公司將採法律途徑,追究相關責任。本公司長期嚴格控管產品流程,並符合高規
格之檢驗標準,相關不實訊息若造成消費者疑慮,本公司深感抱歉。
請不要相信網路上不實之指控,有任何產品上的疑慮,本公司設置0800-028-686服務
專線,敬請消費者撥打查詢,特此聲明。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