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707 葡萄王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6/01/04 發言時間 18:59:22
發言人 曾盛麟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兼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4572121
主旨 針對106年01月04日聯合晚報報導澄清說明。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6/01/04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6/01/04
2.公司名稱:葡萄王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針對106年01月04日聯合晚報報導澄清說明
7.發生緣由:106年01月04日聯合晚報報導
8.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說明
9.其他應敘明事項:
靈芝王系列產品,105年1~11月營收為4,999萬元,佔當期合併營收0.6%、104年度營
收為5,082萬元,佔當年度合併營收0.7%。
Q10納麴E、晶識王、UA-3美孅菌、短期決戰產品於105年度已停售。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