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709 和益 公司提供 |
| 序號 | 3 | 發言日期 | 112/06/16 | 發言時間 | 13:11:52 | 發言人 | 黃俊哲 | 發言人職稱 | 協理 | 發言人電話 | 02-25071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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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公告本公司一一二年股東常會決議解除新任董事及其 所代表法人之競業行為 | ||||
| 符合條款 | 第 | 21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2/06/16 |
| 說明 | 1.股東會決議日:112/06/1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信興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黃勝材先生 董事和茂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張立秋先生 董事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吳鑫昌先生 董事獅王家品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何灝先生 董事黃德倫先生 董事林春成先生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之營業項目。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已發行股份總數 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行使表決權過半數同意通過解除 上述董事之競業禁止。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