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711 永光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3/01/16 發言時間 13:33:30
發言人 蔡瑞安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27066006#150
主旨 變更本公司103年股東常會開會日期及地點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3/01/16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3/01/16
2.公司名稱:臺灣永光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董事長依102年12月19日董事會之授權,以今年1月3日實際登記日期核定股東
會召開日期及地點
8.因應措施:
1.股東會召開日期:103年6月20日
2.股東會召開地點:臺北市八德路二段260號3樓中影八德大樓(原中央日報大樓)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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