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711 永光 公司提供 |
| 序號 | 3 | 發言日期 | 103/03/27 | 發言時間 | 14:12:31 | 發言人 | 蔡瑞安 | 發言人職稱 | 副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27066006#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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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公告本公司第十五屆第十次董事會決議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 | ||||
| 符合條款 | 第 | 11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03/03/27 |
|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3/27 2.增資資金來源:盈餘轉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23,658,449股 4.每股面額:10元 5.發行總金額:236,584,490元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每千股配發新股50股(配股率5%)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不滿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得於發行新股配股基準 日起五日內,請求合併為整數分配股份,股東未予合併之畸零股折付現金,授權本公司 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新股之權利義務與舊股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增置或更新生產、研究設備。 13.其他應敘明事項:如嗣後因公司買回股份或員工行使認股權或公司將庫藏股轉讓、轉換 及註銷,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股東配股配息率因此發生變動時,授權董事長處理 變更事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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