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106/08/1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蕭崇崑處長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項目相同之上海德樺貿易有限公司營業範圍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代表本公司出任上海德樺貿易有限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蕭崇崑處長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上海德樺貿易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2067號1102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染料、納米材料、打印耗材、化學原料及產品(以上均
不含劇毒化學品,涉及危險化學品的僅限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所列產品)、機械設備及
零部件的批發、進出口、佣金代理(拍賣除外)、提供相關配套服務(不涉及國營貿易管理
商品,涉及配額、許可證管理商品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申請),市場營銷諮詢(廣告
除外);化學工業相關技術諮詢。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該子公司係本公司經第三地持股100%之公司,採權益法
認列其損益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