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711 永光 公司提供
序號 4 發言日期 111/03/24 發言時間 13:53:09
發言人 翁國彬 發言人職稱 財務處處長 發言人電話 27066006#190
主旨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現金股利配發基準日
符合條款 14 事實發生日 111/03/24
說明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1/03/24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普通股現金股利新台幣 273,876,113 元,每股配發新台幣
 0.5 元
4.除權(息)交易日:111/06/16
5.最後過戶日:111/06/17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6/18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6/22
8.除權(息)基準日:111/06/22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現金股利尾款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
(2)股利發放日:111年7月14日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