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712 興農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2/11/11 發言時間 16:57:52
發言人 余奎儒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4)26937689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許可經理人從事競業行為情形
符合條款 21 事實發生日 102/11/11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102/11/1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余奎儒協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稻香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經營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新市鎮
及新社區開發業、不動產買賣租賃業等業務。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自董事會決議許可競業行為之日起,至董事會決議禁止競業
行為之日止。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稻香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轉投資事業,其投資損
益依規定認列。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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