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公司代號 | 1721 |
| 2 | 公司名稱 | 三晃 |
| 3 | 公司地址 | 台中市西區中興街229號5樓 |
| 4 | 買回股份目的 |
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
| 5 | 董事會決議日期 |
107/11/12
|
| 7 | 公司已發行股數總數(股) | 222,347,344 |
| 8 | 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 | 0 |
| 9 | 前項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比例(%) | 0.00% |
| 10 | 申報時,低於買回股份平均價格轉讓予員工之累積股數(股) | 0 |
| 11 | 前項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比例(%) | 0.00% |
| 12 | 買回股份種類 |
普通股 |
| 13 | 買回股數總金額上限(元) | A.保留盈餘(元): 54,862,734 |
| B.買回辦法第8條所列已實現資本公積(元): 35,887,576 |
| C.董事會或股東會已決議分派之盈餘(元): 0 |
| D.依證交法第41條第一項規定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元)(證券商不適用): 0 |
| E.A+B-C-D 合計(元): 90,750,310 |
| 14 | 預定買回之期間 | 開始日期:
107/11/13 |
| 結束日期:
108/01/12 |
| 15 | 預定買回之數量(股) | 6,000,000 |
| 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 | A/B 2.70% |
| 16 | 買回區間價格(元) | 最低: 6.50
▓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
| 最高: 14.00 |
| 17 | 買回方式 |
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
| 18 |
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
無買回 |
| 19 | 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
不適用。 |
| 20 | 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
(一)案由:本公司擬實施庫藏股,謹提請討論。 說明:一、依據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及「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 股份辦法」之規定,提 報買回股份之目的、期間、數量及聲明書。計劃說明如下: (1)買回股份目的:為維護本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擬買回公司股票 予以註銷。 (2)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3)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新台幣90,750,310元。 (4)預定買回之期間:自107年11月13日至108年1月12日止。 (5)預定買回之股數:6,000,000股。 (6)買回區間價格:每股6.5元至14元,當公司股價低於所定區間價格 下限時,將繼續執行買 回公司股份。 (7)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8)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2.70%。 (9)累積已持有本公司股份數量(股):無。 二、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請詳 P3,附件一。 三、買回公司股份價格合理性評估意見書,請詳P4~6,附件二。 四、本案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第1項規定,買回本公司股份應經董 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 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同意。 五、本案業經審計委員會審議通過。 決議:經全體出席董事同意無異議照案通過。 |
| 21 | 「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
不適用。 |
| 22 | 「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讓或認股辦法 |
不適用。 |
| 23 | 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
一、本公司經107年11月12日第十六屆第一次臨時董事會三分之二以 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 超過二分之一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買回本 公司股份6,000,000 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2.70%,且買回股 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 公司流動資產3.75%,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 述股份之買回不影響本 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全數同意 本聲明書之內容,併此 聲明。 |
| 24 | 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
三晃股份有限公司此次預計買回公司股份所訂定之買回區間價格每股 6.5元至每股14元,其 對該公司之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股東權益報酬率、速動 比率、流動比率及現金 流量狀況等項目皆未產生重大影響。 |
| 25 | 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