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722 台肥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0/10/06 發言時間 17:27:02
發言人 彭盛隆 發言人職稱 行政處處長 發言人電話 25422231轉601
主旨 公告更正110/9/22重訊-因臺灣高等法院裁定抗告人提供擔 保金額由新台幣592,956,000元變更為新台幣201,390,000元
符合條款 2 事實發生日 110/10/06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抗告人 東正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相對人 台灣肥料股份有限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高等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0年度抗字第779號民事裁定
4.事實發生日:110/10/06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收到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抗告人東正投資顧問股份
有限公司與相對人台灣肥料股份有限公司間假處分事件,對於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0年度
全字第162號假處分裁定,廢棄原裁定擔保金額新台幣592,956,000元,抗告人為相對人
供擔保金額變更為新台幣201,390,000元。
6.處理過程:本公司將於期限內提出再抗告。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暫無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將於期限內提出再抗告。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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