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722 台肥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0/12/06 發言時間 18:15:12
發言人 彭盛隆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25422231轉601
主旨 臺灣高等法院裁定駁回抗告人之抗告
符合條款 2 事實發生日 110/12/06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抗告人 台灣肥料股份有限公司
相對人 東正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高等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0年度抗字第1232號民事裁定
4.事實發生日:110/12/06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抗告人台灣肥料股份有限公司對於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0年度
全字第162號假處分裁定提起抗告,依臺灣高等法院110年度抗字第1232號民事裁定主文
抗告駁回。
6.處理過程:本公司將於期限內提出再抗告。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暫無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將於期限內提出再抗告。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