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723 中碳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3/02/13 發言時間 11:13:47
發言人 方明達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7)3383515
主旨 說明媒體報導本公司今年獲利資料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3/02/1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3/02/13
2.公司名稱:中鋼碳素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C7版
6.報導內容:中碳今年拼賺一個股本。
7.發生緣由:103/02/13經濟日報C7版之報導。
8.因應措施:依主管機關指示發布重大訊息說明。
9.其他應敘明事項:
該訊息係媒體自行預估,本公司今年度並無公告財務預測,今年營收、獲
利將依規定公告。本公司介相瀝青主要用於鋰電池負極材料,並無法知悉
終端客戶用於何種裝置。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