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723 中碳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3/03/20 發言時間 16:13:17
發言人 方明達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7)3383515
主旨 公告本公司召開103年度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 17 事實發生日 103/03/20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3/20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3/06/17
3.股東會召開地點:高雄市苓雅區中華四路47號18樓會議室
上午九點召開
4.召集事由:
1、報告事項:
(1)102年度營業暨財務報告。
(2)監察人審查102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2、承認事項:
(1)10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案。
(2)102年度盈餘分派案。
3、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2)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
4、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4/19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6/17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