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723 中碳 公司提供 |
| 序號 | 5 | 發言日期 | 114/06/17 | 發言時間 | 13:47:22 | 發言人 | 陳宜宏 | 發言人職稱 | 副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7)3383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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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委任薪酬委員會委員 | ||||
| 符合條款 | 第 | 6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4/06/17 |
| 說明 | 1.發生變動日期:114/06/17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獨立董事謝幸樹、獨立董事王元宏、獨立董事徐遵慈 4.舊任者簡歷: 獨立董事謝幸樹,謝幸樹會計師事務所負責人 獨立董事王元宏,永華商務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獨立董事徐遵慈,中華經濟研究院台灣東協研究中心主任 5.新任者姓名:獨立董事徐遵慈、獨立董事林麗凰、獨立董事顏玉明 6.新任者簡歷: 獨立董事徐遵慈,中華經濟研究院台灣東協研究中心主任 獨立董事林麗凰,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資深顧問 獨立董事顏玉明,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 任期屆滿 8.異動原因:任期屆滿改選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1/08/01~114/06/16 10.新任生效日期:114/06/17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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