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725 元禎 公司提供 |
| 序號 | 2 | 發言日期 | 103/03/18 | 發言時間 | 16:57:00 | 發言人 | 陳國龍 | 發言人職稱 | 專門委員 | 發言人電話 | (02)27172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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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董事會決議召開一○三年股東常會 | ||||
| 符合條款 | 第 | 17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03/03/18 |
|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3/18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3/06/20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民生東路四段五十四號四樓大會議室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一○二年度營業概況報告。
(2)監察人審查本公司一○二年度決算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一○二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請承認案。
(2)本公司一○二年度盈餘分派案,請承認案。
(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
(2)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要點」。
(四)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4/22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6/20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第2項規定,公司應於股東常會召開前之停止股票過戶日
前,公告受理股東之提案、受理處所及受理期間;其受理期間不得少於十日。擬
訂股東提案之受理期間自103年04月14日至103年04月23日止,受理處所為本公司
股務代理人--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105台北市民生東路四
段五十四號四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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