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725 元禎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6/03/10 發言時間 16:14:21
發言人 張慶農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2)27172222
主旨 董事會決議召開106年股東常會
符合條款 17 事實發生日 106/03/10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3/10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6/06/07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民生東路四段五十四號四樓大會議室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05年度營業概況報告。
    (2)監察人審查105年度決算報告。
    (3)105年度員工及董監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105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請承認案。
    (2)本公司105年度盈餘分派案,請承認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
    (2)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要點」。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不適用。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不適用。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不適用。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6/04/09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6/06/07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擬訂106年03月31日至106年04月10日為受理股東提
  案期間,受理處所為本公司股務代理人--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
  理部(105台北市民生東路四段五十四號四樓)。
  股東如於前項受理期間提出議案,將另提請董事會審查,如逾提案期間提出,即
  不列入股東會議案並不再送請董事會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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