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725 元禎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7/07/25 發言時間 11:14:49
發言人 張慶農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2)27172222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委任薪酬委員會委員
符合條款 6 事實發生日 107/07/10
說明
1.發生變動日期:107/07/10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酬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鄭涵雲  中道法律事務所律師,本公司獨立董事
  陳維國  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公司副總
  蔡銘源  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公司副總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鄭涵雲  中道法律事務所律師,本公司獨立董事
  陳維國  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公司副總
  蔡銘源  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公司副總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任期
  屆滿。
6.異動原因:本公司董監事任期屆滿,故重新委任。
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4/07/17~107/07/16
8.新任生效日期:107/07/10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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