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731 美吾華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5/02/26 發言時間 15:35:45
發言人 賴育儒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13-6621
主旨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民國115年股東常會
符合條款 17 事實發生日 115/02/26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2/26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5/06/10
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市楊梅區獅二路十號三樓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
(2):一一四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
(3):修訂「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報告。
(4):一一四年度員工暨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承認一一四年度財務報表及營業報告書案。
(2):承認一一四年度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選舉事項
(1):全面改選董事案。
8.召集事由四:其他事項
(1):討論解除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9.臨時動議: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5/04/12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5/06/10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