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734 杏輝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2/10/11 發言時間 11:45:48
發言人 樓怡美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2)2760-3688
主旨 澄清102年10月11日經濟日報C6版有關本公司之報導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2/10/1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2/10/11
2.公司名稱:杏輝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
6.報導內容:全年營收將創新高,...,年增率挑戰二成
          ...每股稅後純益(EPS)將超過2元
7.發生緣由:澄清102年10月11日經濟日報C6版有關本公司之報導
8.因應措施:本公司9月營收已結算完成,並依主管機關規定時程公告
,媒體對本公司營收及每股獲利之報導純屬媒體自行臆測,
本公司今年每股獲利係媒體自行預估推論,確切數字
須經會計師核閱後依規定公告申報,該篇報導非本公司之新聞發佈,
媒體報導純屬臆測及推論,特此澄清。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