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734 杏輝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3/08/11 發言時間 17:59:06
發言人 樓怡美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2)2760-3688
主旨 本公司自103年第三季起更換財務報告簽證會計師
符合條款 7 事實發生日 103/08/11
說明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103/08/11
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鼎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張亞荃
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林春枝
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鼎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諶清
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林金鳳
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
因鼎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之內部工作調整需要
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
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
不適用
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03/07/28
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
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
無
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
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
項之書面意見):
無
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
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
入詢問事項及結果):
不適用
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
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
不適用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