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734 杏輝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9/09/23 發言時間 11:03:12
發言人 樓怡美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2)2760-3688
主旨 依食藥署公告本公司產品回收之說明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09/09/2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9/09/23
2.公司名稱:杏輝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聯合報、中央社...等媒體
6.報導內容:杏輝回收14款藥品再爆14款藥品出包,
          食藥署令下架回收,最重罰200萬
7.發生緣由:
 昨日媒體報導,杏輝再爆14款藥品出包!食藥署令下架回收 最重罰200萬
8.因應措施:
 (1)基於保障民眾用藥安全,本月啟動公司全系列藥品檢測清查,
    並主動提前於9/22向食藥署申報清查進度,及對藥品做安定性
    效期修正提出改善計劃,同時進行預防性回收14個品項。
    本次為自主預防性回收,品項為部分批號及部分包裝規格回收,
     因此對市場供貨不會產生影響。
 (2) 此事件因屬自主性管理預防性回收,故無罰款問題
     ,影響營業金額初估不超過新台幣280萬。
 (3) 杏輝藥品出廠前皆經過嚴謹的品質管控,合格後才放行,
     民眾使用安全健康無虞。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