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760 寶齡富錦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9/08/27 發言時間 18:56:48
發言人 丁爾昆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特別助理 發言人電話 02-26558218#508
主旨 公告本公司向台灣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提出”飛確” COVID-19新型冠狀病毒抗原快速檢驗試劑專案製造許可申 請案-專案製造許可核准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09/08/27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9/08/27
2.公司名稱:寶齡富錦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於109年08月20日正式依循藥事法第48-2條第1項第2款「因應緊急公共衛生情事
 之需要」及109年06月05日修訂之「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疫情緊急使用抗原檢驗試
 劑申請專案製造參考文件」,向台灣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TFDA)提出之
 ”飛確”新型冠狀病毒抗原快速檢驗試劑特定醫療器材之專案製造許可於109年08月27
 日正式獲得台灣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TFDA)核准 (防疫專案核准製造第1096813
 815號)。
6.因應措施:發布本重大訊息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寶齡富錦生技(1760)、安(月太)生醫以及台康生技(6589)共同合作開發
    ”飛確”新型冠狀病毒抗原快篩檢驗試劑,其中安(月太)生醫透過自行設計建構的
    新冠病毒抗原專一性抗體,由台康生技進行抗體的GMP 量產並交付本公司進行產品
    優化及成品生產,以上中下游專業分工模式開發出。本抗原快篩檢驗試劑係經由鼻
    腔檢體且不需任何儀器設備,即可快速偵測出病毒,具有更佳的便利性,可利用於
    新冠病毒檢測並減少分子檢測人力試劑的負擔。
 (2)本公司之新型冠狀病毒抗原快速檢驗試劑,為台灣首家獲得TFDA核准專案製造許可”
    之新型冠狀病毒抗原快速檢驗試劑”。
 (3)產品取得專案製造許可”不”一定代表公司獲利狀態,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