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783 和康生 公司提供
序號 8 發言日期 109/06/29 發言時間 17:55:20
發言人 陳松青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3287222
主旨 本公司109年股東常會決議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 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符合條款 21 事實發生日 109/06/29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09/06/2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張立言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並擔任
董事之行為。
康聯控股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聯亞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以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股東出席,及全體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以上同意。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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