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利分派情形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美時 公司提供
決議(擬議)
進度
股利所屬
年(季)度
股利所屬
期間

董事會決議
(擬議)股
利分派日
股東會
日期
期初
未分
配盈
餘/待
彌補
虧損
(元)
本期
淨利
(淨損)
(元)
可分
配盈

(元)
分配
後期
末未
分配
盈餘
(元)
股東配發內容 股利分派之公司章程 備註 普通股
每股面額
盈餘分配
之現金股利
(元/股)
法定盈餘
公積發放之
現金(元/股)
資本公積
發放之現金
(元/股)
股東配發
之現金(股利)
總金額(元)
盈餘轉
增資配股
(元/股)
法定盈餘
公積轉增資
配股(元/股)
資本公積
轉增資配股
(元/股)
股東配股
總股數(股)
董事會決議  112年
年度 
112/01/01~
112/12/31 
113/03/14  不適用  3,297,590,767  4,105,626,060  7,154,804,824  5,923,117,006  4.66000000  0.0  0.0  1,231,687,818  0.0  0.0  0.0 
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
以往年度虧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
法定盈餘公積累計已達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扣
除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
積,如尚有盈餘,加計期初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
擬具分派議案,必要時酌予保留不與分配,提請股
東會決議後分派之。
本公司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
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或法
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
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
本公司將考量公司所處環境多變,企業生命週期正
值穩定成長階段,股利政策係考量公司未來投資計
劃、財務結構及營運情形,並兼顧股東等因素,每
年依法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經股東會決議後
為之。本公司採剩餘股利政策(如有適當投資計劃
而能增加公司獲利率則採取低現金股利政策,以盈
餘轉增資因應,當資本擴充影響獲利水準時,則採
取高現金股利政策因應)。預期股利分配額度維持
於當年度可供分配盈餘之10%至100%間,其中現金
股利不低於當年度發放股利總額之10%,但得經董
事會依內外環境之變化調整之。
新台幣10.0000元

註1:「可分配盈餘(元)」係指「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加計「當年度損益依公司法規定於完納稅捐、彌補虧損、依相關法令提列法定盈餘公積與特別盈餘公積、及其他調整(或迴轉)事項後」之數額。

註2:依107年11 月1日修正後之公司法規定,公司章程得訂明期中(包含第1季、第2季及第3季或前半年度)或年度(包含第4季或後半年度)以現金分派股利之部分,由董事會決議,無須經股東會通過確認;若部分盈餘分派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增資配股),仍須經股東會通過確認,本報表爰依公司分派期間、派息/權別、授權及申報情形等判斷決議(擬議)進度;股利所屬年度107年(含)以前,則以股東會日期或公司申報情形判斷決議(擬議)進度。

註3:股利所屬年(季)度為108年以前者,「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之金額包含「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及「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之金額包含「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及「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

註4:因應主管機關函令,上市(櫃)及興櫃公司110年原訂5月24日至6月30日股東會,延至110年7月至8月間召開,延期召開股東會日期彙總表,請至110年7月及8月「股東會及除權息日曆」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