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2/08/12
2.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
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台灣玻璃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台灣玻璃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4521494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44895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貸與大陸子公司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台玻青島玻璃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台灣玻璃中國控股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2714296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89930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係為營運周轉所需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台玻東海玻璃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台灣玻璃中國控股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2714296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19720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係為建廠資金所需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台玻華南玻璃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台灣玻璃中國控股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2714296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74895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係為營運周轉所需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台玻天津玻璃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台灣玻璃中國控股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2714296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59860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係為營運周轉所需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台玻福建光伏玻璃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台灣玻璃中國控股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2714296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62853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係為營運周轉所需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台嘉玻璃纖維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台灣玻璃中國控股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2714296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59860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係為營運周轉所需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台玻安徽玻璃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台灣玻璃中國控股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2714296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34685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係為建廠資金所需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台嘉成都玻纖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台灣玻璃中國控股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2714296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53720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係為建廠資金所需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台玻太倉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與台玻長江玻璃有限公司為受同一母公司控制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192624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90639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係為建廠資金所需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台玻鳳陽硅砂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與台玻長江玻璃有限公司為受同一母公司控制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192624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1472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係為營運周轉所需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台玻長江玻璃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與台玻成都玻璃有限公司為受同一母公司控制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798474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660719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係為營運周轉所需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台玻漢中硅砂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與台玻成都玻璃有限公司為受同一母公司控制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798474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64695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係為營運周轉所需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青島壓花玻璃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與台玻青島玻璃有限公司為受同一母公司控制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705287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45319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係為營運周轉所需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台嘉蚌埠玻璃纖維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台灣玻璃中國控股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2714296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81000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係為建廠資金所需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台玻咸陽玻璃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台灣玻璃中國控股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2714296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35000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係為Low-E線建廠資金所需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台玻福建光伏玻璃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與台玻青島玻璃有限公司為受同一母公司控制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705287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60000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係為FPG-2投產營運資金所需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台玻福建光伏玻璃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與台玻華南玻璃有限公司為受同一母公司控制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294770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0000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係為FPG-2投產營運資金所需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4440272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31.94
5.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金融機構
6.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