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808 潤隆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6/03/21 發言時間 12:41:47
發言人 邱秉澤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8501-5696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一O六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 17 事實發生日 106/03/21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3/21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6/06/15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鶯歌區德昌街二二0號(本公司工廠)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一O五年度營業報告。
2.一O五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
3.一O五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4.轉換公司債募集發行情形報告。
5.訂定本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一O五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本公司一O五年度盈餘分配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資本公積發放現金案。
2.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3.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4.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6/04/17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6/06/15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提案資格: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
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
二、受理提案期間:106年4月10日至106年4月20日止。
三、受理提案處所:潤隆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地址:台北市中山區樂群二
路267號8樓,電話:(02)8501-5696)。
四、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提案股
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五、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106年4月20日17時前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
,以掛號函件寄送。
六、茲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6年4月17日起至106年6月15日止停止股票過戶。
本公司發行國內有擔保轉換公司債於前揭期間亦同時停止受理轉換申請。
七、本次股東常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其行使方法載明於股東會召集
通知,請依相關規定辦理。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