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809 中釉 公司提供
序號 7 發言日期 110/04/28 發言時間 15:43:58
發言人 張惠純 發言人職稱 財務主管 發言人電話 (03)582-4128
主旨 代重要子公司廣東三水大鴻製釉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 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符合條款 21 事實發生日 110/04/28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110/04/2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1)董事:蔡憲昌
(2)董事:蔡佑杰
(3)董事:蔡松祐
(4)董事:蔡昆達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1)董事:蔡松祐
(2)董事:蔡昆達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蔡松祐董事
上海大鴻製釉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監察人
上海敦鴻商貿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監察人
山東大鴻製釉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董事
(2)蔡昆達董事
上海大鴻製釉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董事
山東大鴻製釉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監察人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1)上海大鴻製釉有限公司---------上海市閔行區梅隴鎮金都路538號
(2)上海敦鴻商貿有限公司---------上海市閔行區梅隴鎮金都路538號
(3)山東大鴻製釉有限公司---------山東省淄博市高青縣經濟開發區北一路北側東首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1)上海大鴻製釉有限公司---------陶瓷釉料製造與銷售
(2)上海敦鴻商貿有限公司---------進出口貿易
(3)山東大鴻製釉有限公司---------陶瓷釉料製造與銷售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以上公司為本公司轉投資公司,採權益法認列長期股權投資損益。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