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810 和成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3/03/28 發言時間 13:02:45
發言人 羅月英 發言人職稱 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3623105-1110
主旨 董事會決議103年股東常會召集相關事項
符合條款 17 事實發生日 103/03/28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3/28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3/06/27
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縣八德市大發里後庄1-2號。﹝三廠禮堂﹞
4.召集事由:
1、報告事項
(1)102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102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對外背書保證情形報告
(4)資金貸與他人情形報告

2、承認事項
(1)承認10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案
(2)承認102年度盈餘分配案

3、討論事項
(1) 本公司章程部分條文修正案
(2) 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作業處理程序部分條文修正案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4/29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4/27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最後過戶日為103年4月28日,
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
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 ,辦理過戶手續,郵寄過戶者以
103年4月28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辦理過戶
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2.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
民國103年4月18日起至民國103年4月29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
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3年4月29日17時前寄(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
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
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受理處所:桃園縣八德市大發里後庄一之二號 電話:03-3623105

3.有關盈餘分派案之相關內容,預計於股東常會召開四十日前召開董事會
討論決議通過後公告。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