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810 和成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1/09/21 發言時間 14:40:22
發言人 羅月英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3)3623105-1110
主旨 公告本公司訂定減資基準日、減資換股基準日及換股作業 計劃等相關事宜(更正款次)
符合條款 11 事實發生日 111/09/12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NA
2.減資基準日:111/08/19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本公司辦理現金減資退還股款案,業經111年06月27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並奉臺灣證
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11年08月16日臺證上一字第1111803912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
為辦理減資股票換發作業,爰依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換發有價證
券作業程序」之規定,訂定本作業計畫。
一、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上市股票,計普通股369,853,610股,每
    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3,698,536,100元。
二、本次現金減資新台幣665,736,500元整,共銷除股份66,573,650股,依公司法第168
    條之規定,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股份比例減少之,減資比率為18%,惟減資後
    實收資本額、實際減資比率,以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之已發行總股數計算之。
三、本次減資後換發股數計303,279,96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
     3,032,799,600元。
四、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採無實體發行),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
    載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減少180股(即每仟股換發820股),另每股可退
    還新台幣1.8元。減資後不足壹股之畸零股,股東可自行在減資換股停止過戶前五
    日起至停止過戶前一日止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拼湊後仍不足壹
    股之畸零股,按股票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
    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
五、減資換發股票時程:
    (一)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111年10月20日(無實體發行)。
    (二)舊股票最後交易日:111年10月12日。
    (三)舊股票停止在市場買賣日期:111年10月13日起至111年10月20日止。
    (四)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11年10月15日(因111年10月15日適逢假日,現場過戶者
        提前至111年10月14日下午16:30止,掛號郵寄過戶者以111年10月15日(最後
        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
    (五)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1年10月16日起至111年10月20日止。
    (六)新股票上市買賣日期:111年10月21日(舊股票下市日)。自新股票上市之日起
        原上市買賣之舊股票不得做買賣交割之標的。
    (七)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111年10月25日,以匯款或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
        讓」支票方式發放,匯費或郵資由股東支付。
    (八)減資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股份相同。
六、換發程序、手續及地點:
   1.由於本公司已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屆時將不再印製實體股票,故請尚未在證
     券商處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
     業。
   2.辦妥股票過戶但尚未換發全面無實體之股東應備妥下列文件申請換發:(1)舊股
     票 (2)換發股票申請書(由群益金鼎證券提供) (3)股東原留印鑑 (4)證券集
     保存摺影本,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換發。
   3.尚未辦理股票過戶及尚未換發全面無實體之股東應備妥下列文件同時辦理過戶及
     換發手續:(1)舊股票 (2)股票過戶申請書 (3)買進報告書或交易稅完稅證明
     單或股票領回號碼清單 (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原留印鑑 (5)換發股票申請書
     (6)證券集保存摺影本。
   4.原已存放於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
     市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上市買賣,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5.換發地點: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
     :臺北市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樓,電話:(02)2702-3999)。
七、本案款項之給付係奉主管機關核准辦理之現金減資退還股款,而非盈餘分配,非本
    國股東收到現金退還股款時,應徵詢各國稅務機關意見並依照股東所在地國家稅法
    規定依法申報。
八、本作業計劃經本公司洽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核定後辦理之;若內容或相關
    日程有所變動,擬請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並另行公告之。
九、其他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4.換發股票基準日:111/10/20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10/16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10/20
7.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8.新股預計上市日:111/10/21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303,279,960股
10.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100%
11.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授權董事長訂定減資基準日及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